历时四年!郧阳法院为群众挽回电信诈骗损失,受害人赠锦旗致谢

2021-10-20 11:42
来源: 郧阳法院
    浏览: 1245

10月18日,郧阳区法院执行局干警黄静收到了一件特殊的快递——一面写有“保护百姓权益,构建和谐社会”的锦旗,以表达对我院执行干警依法从严打击电信诈骗犯罪的感谢之情。

75CB5FCC1B435E045D3950A7C57F6A61.png

2017年3月,唐某三在广州注册登记“广州冠强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与赵某泉、赵某祥等人利用互联网以特定女性身份发布虚假投资广告诱使网民添加微信好友,通过虚假宣传“微盘”能盈利诱使网友在“微盘”客户端注册会员并加入该公司建立的微信交流群。该公司利用客户端和微信群发布虚假商品市场价格走势图,由赵某祥、殷某等人冒充分析师进行行情分析,公司其他成员冒充客户在微信群内发布虚假的盈利截图诱使会员在“微盘”中进行交易,从而骗取会员亏损及手续费。该团伙共同作案48起,诈骗金额1977834.95元。

2020年3月,该案移送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因疫情期间不能外出,于是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及委托被执行人住所地法院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控制被执行人银行存款、微信、支付宝金额共计438290.13元。并及时与侦查机关十堰市公安局郧阳区分局联系,提取扣押款共计254616.83元,移交在案扣押赵某泉名下宝马X5一辆,并及时启动该车辆的网络询价、网络拍卖程序。因该车辆进口车辆证明书遗失,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执行干警通过热线电话与天津港海关取得联系,补办证书,最终使该车辆以473379元拍卖成交。

疫情好转后,根据十堰市公安局郧阳区分局提供的信息,我院执行干警立即驱车赶往广州市增城区调查唐某三、赵某泉名下不动产登记情况。

为缩短办案时间,将有效的工作时间用于办案,执行干警挤占休息时间和吃饭时间,星夜赶路,在跑完不动产登记中心,房产开发公司、房产抵押银行及查看房屋现场,完成所有调查工作后,已是下午四点半,此时三名干警还没有吃午饭,却因台风袭来,不得不立即返程,直至凌晨一点,三名干警才吃上“午饭”。

7DCC891E03F52394B42DB8AC6204C3C5.png

982B56C7174CC9FDA8BAB0890E545031.png

夜晚赶路时间是漫长,在疲惫奔波一天后,为了打起精神赶路,三名干警一路高歌,一路向北。经多次与唐某三等人家属沟通无果后,对唐某三广州房屋启动评估拍卖,最终因无人竞拍,房屋无法变现。

因广州房屋无法变现,我院执行干警进一步加大财产查控力度,最终通过查阅侦查卷宗发现唐某三在安康还有一套住房,得到线索后,执行干警立马前往安康调查。核实后,立即启动评估拍卖程序,最终以573207.27元拍卖,受害人经济损失全部得以追回。

当执行人员满心欢喜的通知受害人领钱时,遭遇了新的困难,部分受害人更换联系方式,无法取得联系;一些受害人因为受过骗而高度警觉,认为执行人员是在诈骗,拒不配合,甚至在工作人上传证件后,质疑证件真实性而报警。

1106CC25E7A5F8E45C6D9342618AB01F.png

为减少受害人诉累,执行干警只能注册qq号码用以接收受害人身份证件和银行卡信息,但却被网警以多次向他人索要身份信息及银行账户被封。

执行干警只能持续拨打受害人电话耐心解释,一方面联系办案民警查找受害人联系方式,与受害人联系,另一方面通过新媒体发布领款公告。虽然尚有部分被害人未取得联系,受骗款项未能兑付,但大部分受害人的受骗金额已赔付到位。

今后,郧阳区法院将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呼应广大群众的关切和期待,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加强电信网络诈骗法治宣传,进一步依法严厉惩治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时挽回被害人经济损失,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