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五人盗采绿松石被判有期徒刑

2025-12-31 10:27
来源: 郧阳法院
    浏览: 295

12月31日,郧阳区人民法院对王某等5名涉嫌危险作业罪的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处5人有期徒刑十一个月至八个月不等。该判决既是郧阳区法院持续重拳打击云盖寺绿松石矿区盗采行为的具体实践,更是筑牢辖区安全稳定防线的有力举措。

12月24日,郧阳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在鲍峡镇鲍家店村委会公开审理此案,200余名干部群众踊跃旁听。据悉,王某等5人为追求经济利益进入云盖寺绿松石矿区矿洞偷挖盗采绿松石,加剧了矿区的安全风险。

法院认为,王某等5人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进行违法开采,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其行为均已构成危险作业罪且系共同犯罪,法院从严从快对该5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至八个月不等。

为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实效,从源头上遏制云盖寺绿松石矿私挖乱采乱象,郧阳区法院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通过组织干部群众“零距离”旁听庭审,让大家直观感受司法威严、明晰法律红线;庭审结束后,郧阳区法院进一步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向干部群众发放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法律手册,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相关法律知识,以现场解答疑形式精准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这种打破刑事审判“坐堂审案”传统模式、将庭审“搬”到群众家门口的创新举措,得到当地干部群众一致认可与好评。

近年来,郧阳区法院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对矿区盗采行为保持高压打击态势,秉持“治罪与治理并重”理念,将坚守安全底线、守护生态红线与高压打击盗采行为紧密结合。为强化打击效果,郧阳区法院通过重点案件公开审理、巡回审判等方式,全链条打击团伙及单人盗采作案。自2022年成功打掉以闫某某为首的盗采团伙后,整治成效持续显现,2023年审结涉盗采相关刑事案件7件20人,2024年审结3件4人,2025年审结1件5人。连贯有力的司法举措,有效遏制了盗采乱象反弹回潮,以司法惩戒形成强大震慑与警示效应,为平安郧阳建设注入坚实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