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店法庭执行工作受到当事人一面锦旗肯定

2017-10-27 15:48
来源: 郧阳法院
作者: 研究室    浏览: 1704

真的是太感谢你了,法官,你为我拿回了救命钱…”伴随着一连串发自内心的感谢之词,孙某将一面锦旗送到茶店法庭干警手中。

孙某是一名普通的农民工,2015年11月30日,在十堰市长岭经济开发区一项目工地干活时,不慎从三楼摔下二楼受伤,经医院诊治后被鉴定遗留七级伤残。2016年11月,孙某将雇主熊某、工程发包方湖北某建筑公司、工程分包人陈某一并诉至郧阳区法院茶店法庭。经过法庭多次主持调解,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由熊某、湖北某建筑公司、陈某连带向孙某赔偿二十余万元(不包括已经支付的赔偿款),分三期支付完毕,逾期未履行,则应当支付违约金及利息。

调解协议生效后,三被告在按期支付完第一期赔偿款后,却未按期支付第二笔赔偿款。而孙某因二次手术等原因已经将第一笔赔偿款全部支出,加之身体伤残较高、无力从事较重的劳动,家里生活又陷入了困境。无奈之下,孙某一次次情绪激动的向办案干警打电话要求立即强制执行三被告。考虑到孙某身体行动不便,来法庭催办案件又要经历路途的颠簸,茶店法庭干警立即与三被告取得联系,询问未能执行的原因。当得知被告陈某因另一案件纠纷被法院将已经准备履行的本案赔偿款冻结后,承办干警一面主动帮三被告分析面临的另案纠纷原因、责任,敦促其积极与另案法官和当事人协商处理,又详细地为被告分析利害,告知一旦进入强制执行将额外负担违约金、利息以及法院的执行费等后果,早日履行本案赔偿款。同时,一面安抚孙某的情绪,告知其在家耐心等待,法庭在积极努力为其执行。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第二期赔偿款期限届满后第4周的周二上午,被告陈某主动打来了电话,表示赔偿款已经全额划入法院账户,并感谢法院干警的理解和宽容。而原告孙某虽然晚了一个月才拿到赔偿款,但是对茶店法庭干警认真负责、为当事人设身处地考虑的工作态度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