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精神,全面落实省十二次党代会关于“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按照“突出首创性、聚焦小切口”原则,进行“诉讼一码通”改革,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和上级法院相关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为重点,围绕“小切口、低成本、不繁琐、可复制”改革要求,大力提升郧阳区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水平,进一步发挥良好营商环境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牵引作用,为郧阳区“建设汉江生态城,冲刺中部百强县”贡献力量,为十堰市加快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二、创建内容
推行诉讼一码通,实现司法服务工作无纸化、一站式办理,让“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建立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实现与车管所、不动产登记中心、民政、税务、公安、银行等部门一码通用,缩短办证、查询、协助执行等事项办理时间,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提升司法效率。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诉讼一码通”。以司法服务工作无纸化、一站式办理为目标,深化“互联网+司法服务”,建立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诉讼一码通”,当事人只需扫一扫二维码,即可了解立案所需材料目录、网上保全申请流程、申请执行须知、诉讼文书模板等诉讼业务全流程,享受到法院提供给人民群众的全方位的诉讼引导服务,减少当事人反复问询、补正的诉累,提高立案效率。
(二)深度绑定“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微信小程序。将“诉讼一码通”与“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微信小程序深度绑定。通过扫一扫“诉讼一码通”,可以进入“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微信小程序,实现网上立案、网上交费、网上调解、网上保全、网上鉴定、在线庭审等功能,案件立案后,当事人及代理人可随时查看案件进度,并与法官进行线上联系,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全方位的诉讼服务。
(三)建立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与车管所、不动产登记中心、民政、税务、公安、银行等部门建立协同联动机制,推行“一案一码”,将“诉讼一码通”广泛应用到证据调查、生效证明、财产查询等场景,通过一个加密二维码,实现案件信息和诉讼、执行材料在法院与当事人、代理人以及其他部门之间进行安全、高效、便捷地流动,缩短办理时间,提升司法效率。
四、责任分工
(一)建立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诉讼一码通”。实现立案所需材料目录、网上保全申请流程、申请执行须知、诉讼文书模板等诉讼业务全流程“码上办”。
责任部门:综合办公室、立案庭、执行局
(二)深度绑定“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微信小程序。通过扫一扫“诉讼一码通”进入“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微信小程序后,实现网上立案、网上交费、网上调解、网上保全、网上鉴定、在线庭审、证据交换、联系法官等功能。
责任部门:综合办公室、立案庭
(三)建立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与车管所、不动产登记中心、民政、税务、公安、银行等部门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实现证据调查、生效证明、财产查询等司法服务“一码通办”。
责任部门:审管办、综合办公室、执行局
协助单位:区委政法委
(四)做好在线服务的迭代和日常维护。各部门在“诉讼一码通”日常使用过程中,要注意收集群众和市场主体对“诉讼一码通”的意见建议,及时向院综合办公室反馈,院综合办公室要根据群众和市场主体的需要及时对“诉讼一码通”进行迭代升级,以更好的回应群众期待。院综合办公室对可能出现的突发状况应编制解决预案,保证“诉讼一码通”在线服务平稳运行。
责任部门:综合办公室、各业务部门
(五)建立跨部门协同联动工作考核评价机制。由法院联合政府综治部门对车管所、不动产登记中心、民政、税务、公安、银行等部门应用“诉讼一码通”工作情况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纳入年度综治考核。
责任部门:审管办
协助单位:区委政法委
(六)加强培训和宣传引导。组织院内业务部门干警和外部相关协同联动部门干部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工作熟练度,既做好“诉讼一码通”的服务员,还做好群众和市场主体使用“诉讼一码通”的讲解员。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推广,让群众和市场主体充分认识“诉讼一码通”的巨大效用,为“诉讼一码通”营造实用、好用、愿意用的良好应用环境。
责任部门: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审管办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启动阶段(4月18日—4月21日)。召开“诉讼一码通”工作部署会议,安排部署工作,对照已确定的改革事项清单,成立工作专班,制定《“诉讼一码通”实施方案》;各责任部门找准改革切入点,认真落实,明确工作措施和任务清单。
(二)全面创建阶段(4月22日—6月30日)。实施创建工作“周碰头、月通报”制度,统筹推进创建工作整体进展和重点任务;自4月22日起各责任部门按照创建要求,加大工作力度,有序推进改革事项创新突破,确保取得实效;对推行过程中发现的难点,进行集中攻坚,集体研究;及时汇总创建工作、跟踪改革进展,按创建要求完善各项改革事项台账资料。
(三)考核验收阶段(7月1日—7月31日)。改革事项全部落地,机制体制取得突破性变革,各项举措均达到先行区创建标准;及时对台账进行更新完善,完成改革任务评估自查和验收材料准备;针对薄弱环节,强化推进各项改革事项的实施调度、评估、考核;深化先行区创建宣传,并做好现场验收、迎检的前期准备工作。
(四)成果检验阶段(8月1日—8月31日)。对省市区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整改优化、巩固提升;进一步加强“诉讼一码通”改革宣传力度,增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五)巩固提升阶段(持续推进)。在通过“诉讼一码通”建设验收后,持续巩固创建成果,及时将改革举措固化形成制度红利;针对创建过程中发现的不足和薄弱环节,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形成典型示范案例在全市、全省复制推广。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充分认识“诉讼一码通”改革的紧迫性、重要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完成执行改革,由院长担任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其他院领导任副组长,各庭室的负责人为成员,院其他部门配合,有效激活协同、专业、智慧的改革动力,打造与“诉讼一码通”改革相匹配的诉讼服务新模式。
(二)加强请示汇报,争取上级支持。在推进“诉讼一码通”过程中,要积极向区委和上级法院请示汇报,及时调整完善相关工作,确保“诉讼一码通”改革得到上级支持。
(三)深化全面督导,推进工作落实。一是建立督导机制,对各责任分工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导,针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整改通报,限期整改。二是建立考核机制,以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为主,对各责任分工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实行考核。三是建立督办机制,对工作不力、拖而不办、推而不动等情况由院审管办进行通报。四是建立奖励机制,对推进工作迅速、落实工作到位、改革成效明显的部门和个人在绩效考核中予以倾斜,对相关人员进行奖励。
(四)营造宣传声势,凝聚改革合力。要整合各方资源,持续加大宣传力度,掀起强大的宣传声势。要突出宣传重点,将体现“诉讼一码通”改革有效减轻群众和市场主体诉累,明显提高审判执行效率的案件作为宣传重点;要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好“微信公众号”和“抖音”等宣传媒介,提高宣传水平。
附件:郧阳区人民法院“诉讼一码通”改革事项先行试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
2023年4月21日
附件
郧阳区人民法院“诉讼一码通”改革事项先行试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青华 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副组长:陈燕敏 区法院党组成员
朱 序 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肖国清 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黄 可 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朱雷军 区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张茂灿 区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徐 虎 区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杨子文 区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成 员:刘 磊 区法院综合办公室负责人
张兴利 区法院立案庭庭长
王 军 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李 泽 区法院督查室主任
成 卓 区法院政治部干部
权 彬 区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孙培勇 区法院民一庭庭长
高 强 区法院民二庭庭长
王 卉 区法院行政庭庭长
兰苗苗 区法院刑庭副庭长
王 杰 区法院城关法庭庭长
陈 刚 区法院茶店法庭庭长
王元媛 区法院杨溪法庭庭长
雷 刚 区法院白桑法庭副庭长
张 磊 区法院鲍峡法庭副庭长
梅将军 区法院南化法庭副庭长
段腾飞 区法院柳陂法庭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审判管理办公室,权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同时组建工作专班,成员为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审管办、各业务庭全体干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