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法院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推动各项工作发展,郧阳区法院通过规范机关党建工作运行机制,强化党支部规范化管理,扎实开展“一成立二优化三提升”工作。
区法院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了中共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机关委员会委员选举工作。会上传达学习了《关于中共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机关委员会选举工作的批复》,宣读了选举办法,并组织了党员无记名投票选举。经监票、计票、唱票,会议选举产生了机关党委书记、副书记以及3名委员。通过此次选举,把政治素养好、干事创业热情高、充满激情和活力的同志吸纳到机关党委中来,充分发挥机关党委在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党支部规范化管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优化调整党支部设置。根据区委直属机关工委《关于调整区法院基层党组织设置的批复》,按照相关程序组织党支部委员会成员选举,将原有的8个党支部调整优化为4个党支部,为提高党支部战斗力、凝聚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优化支部日常工作机制。组织召开会议,优化支部日常工作机制,健全完善支委分工,发挥支部班子战斗力,发挥所在党支部的分管院领导示范带头作用,加强支部党员参与党支部组织生活管理。
提升党员教育管理水平。法院机关党委统筹谋划全院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各党支部加强对党员的日常教育和管理。
提升党支部战斗力。通过合理设置党支部、选优配齐党支部班子,规范落实各项组织生活制度,提升各党支部战斗力。
提升党员党性修养。要求各党支部充分利用党组织活动载体,每月扎实开展党的政治理论学习,切实提升党员党性修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