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击非法集资,守护近两千人的钱袋子

2022-11-04 09:59
来源: 郧阳法院


“感谢党和人民政府!感谢法官的英明决策!”2022年3月以来,郧阳区法院执行局干警黄静每周都能收到来自全国各地的邮件,邮件里除了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外,还夹着许多“小纸条”,只言片语中用最质朴的语言向法院工作表示感谢。这些寄件人都是同一起集资诈骗案的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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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罗某与王某等人建立微信群对罗某公司进行推广和宣传,吸引会员投资融资。8月,在未获得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罗某”APP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组成了由王某负责全面工作,与陆某共同管理罗某公司的支付宝账号、密码和账户的资金,其他8名营销经理负责在微信中“领导市场”邀约会员投资的非法集资团伙。2021年2月,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判决王某等人共同退赔受害人经济损失。2021年4月,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5月立案执行。为尽快挽回涉及30个省份近2000受害人的经济损失,郧阳区法院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优越性,强化执行信息化建设,在网络查控、网络询价、网络拍卖的基础上,深入信息联动机制,穷尽措施查控被执行人财产。

一是加强与当地公安联动,及时提取被执行人保证金及在案扣押现金,及时掌握在案扣押的周某等4人车辆注册信息,为车辆评估、拍卖打基础。

二是加强与兄弟法院联动,为解决扣押车辆涉及抵押、违章及过户等问题,通过执行指挥中心,与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取得联系,在灞桥区法院的协助下开展相关车辆处置工作。与此同时,王某等人所在地遍布10个省市地区,为更好、更快的掌握被执行人财产信息,通过执行指挥中心向贵阳、咸阳、柳州等十余家法院发起协助调查被执行人财产信息委托函,仅一周时间完成涉案人员的财产调查,真正实现了执行联动和执行信息化的有效结合。

三是加强法院内部联动,案件涉及受害人众多,郧阳区法院审判、执行、宣传、财务等部门相互协作,确定退赔金额、制定分配方案,通过公众号发布领款公告,使用“一案一账户”系统精准兑款。尽管受害款项还没有全部追回,但郧阳区法院的打击集资诈骗的力度让受害人高度认可。

近年来,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重拳出击非法集资,加大执行力度,升级打击手段,防范金融风险,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