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化法庭巧用调解兑付工程款三百万

2022-11-16 10:15
来源: 郧阳法院

2015年我们承包了这个项目到2018年完工,我们在工程中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却因项目核算金额没能达成一致,导致事情一直拖到现在。我也希望事情能够尽快解决,早点将工人工资发到他们手中,让他们也能过个好年。”承揽工程的个体建筑商雷某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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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南化人民法庭的调解室中,经过南化法庭梅将军法官前后4次耐心的调解最终达成了由被告湖北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分三年分多期向原告雷某支付劳务费及工程款共计330余万元的调解协议。

据悉,湖北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系十堰市郧阳区南化塘镇招商引资的重点农业科技企业。南化塘镇个体建筑商雷某承包了该公司的厂房建设项目,自2015年开工到2018年完工,前后投入几百万元,工程竣工验收后,生物科技公司将厂房投入使用至今已2年多时间,但因新冠疫情、市场不稳定等多方面影响,导致公司两年多来未能向雷某支付厂房施工的全部劳务费及工程款。2020年,雷某家中发生变故资金周转困难,而之前为生物科技公司建设厂房的农民工工资还有近百万元未付清,巨大的经济压力使雷某不堪重负。随后,雷某一纸诉状将该生物科技公司告上了法庭。

郧阳区法院南化法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梅将军高度重视,考虑到如果不能妥善化解矛盾,不但雷某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其带领的50余名农民工的血汗钱不能及时兑付,甚至可能会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同时,考虑到地方党委、政府为招商引资、促进经济发展付出了巨大心血,企业存在涉诉案件对其今后融资贷款和生产经营都将产生不良影响,使得生物科技公司陷入经营恶性循环,梅将军决定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解决此事。

通过庭前调查,承办法官了解到生物科技公司成立初期没有专职的会计和完整的财务记账制度,向雷某支付的多笔劳务费和工程款由公司股东个人账户转账支付,甚至有部分现金交易以及委托第三方代为付款的情况,双方对前期支付工程款的金额存在巨大争议,事实一时难以查清。为此,承办法官梅将军调取了双方6年来的工程款支付的银行流水和全部交易凭证并仔细的进行梳理。经过两次组织双方庭前质证, 最终明确了已经支付工程款的金额。对于未付清的款项,通过情理、法理等角度为双方反复分析利害,经过组织双方调解,最后以双方各让一步价格折中的方式达成了调解协议。

此调解方案得到了原被告双方的认可,既维护了承揽工程者的合法权益,让付出血汗的农民工尽快拿到了劳动报酬,也缓解了建设企业的资金压力和债务危机,避免了企业被法院纳入被执行人的信用风险,达到了理想的案件效果。该案的妥善处理是郧阳区法院为优化辖区营商环境、维护和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而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的一个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