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法院疫情防控期间续查封一处房产

2020-02-10 10:22
来源: 郧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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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2020年春节假期因疫情延长,为防止疫情扩散,政府对市民外出和交通进行了管控。

27日,郧阳区法院成功对一起执行案件的房产采取续查封执行措施。

上午8:30,在院值班的审管办主任张兴利接到湖北统香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来电,申请对一执行案件中已被法院保全查封房产(于29日到期)采取续查封手续,管理人称疫情防控,交通管制,无法到庭申请。焦虑的心情在电话中明显感觉得到。

张兴利迅速与居住外地因疫情不能返岗的承办法官联系并调阅卷宗,了解到,统香公司与某食品公司因业务往来产生纠纷,统香公司将该公司诉至我院,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应统香公司的申请,我院对某食品公司的房产及土地进行了保全(查封)。统香公司胜诉后,案件很快进入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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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某食品公司涉案较多,被本院首次查封的房产也被后续案件进行了轮候查封,如本次查封到期自动解封,则轮候者会自动顺位,将给统香公司造成极大损失。张兴利将此情况向院领导汇报后获批准,一边起草协助执行等相关法律文书,一边劝告申请人不要外出。

10:00,张兴利与值班干警权彬、陈刚一行3人赶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通过该中心预留值班电话联系上了该中心带班领导和窗口作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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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在该中心带班领导的电话指引下,3位干警又赶到区国土资源局,说明情况并经监测登记后,顺利将续查封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送到该局办公室。该局表示将在第一时间协助我院办理续查封。

11:00,张兴利将续查封情况告知了统香公司管理人。至此,一件涉案标的300余万元的执行案件未因疫情给当事人造成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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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阳区法院严格落实《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意见》依法审慎开展执行工作,尽可能减少集中执行行动和外出办案,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同时,注重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