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好一江清水永续北送的司法“守井人”

2023-08-23 16:37
来源: 郧阳法院

近年来,郧阳区人民法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我市“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战略大局,锚定郧阳区“建设汉江生态城、冲刺中部百强县”目标定位,能动履行环境司法审判职能,当好守护一江清水永续北送的司法“守井人”,为维护汉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做好环资案件审判执行

郧阳区人民法院坚持完善环境资源类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理模式,做好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打造涉环境资源类案件绿色通道。积极运用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责任承担方式,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服务保障流域综合治理。

 

切实抓好环境资源类和非法占地类案件的审判工作,加大监督执行力度。对涉环境资源类行政诉讼案件,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进一步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和良性互动,对拒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及时履职,保证案件的判决结果可以落地见效。

 

 

2023年5月25日,郧阳区法院就胡某某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在汉江流域郧阳区青山镇烟灯岭水域,执行增殖放流5-10cm鲢鱼鱼苗(100尾/公斤)225668尾。

 

2023年8月14日,郧阳区人民法院在该区安阳镇小河村进行巡回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该村村民、环保志愿者及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参加旁听。

 

二是做好公益诉讼案件审理工作

 

 

“冻青古建筑”因年久失修、杂草丛生、人为破坏,还存在水灾、火灾安全隐患等问题,侵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郧阳区检察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郧阳区人民法院在审理该案件过程中,邀请张颂明等3名省文物保护专家到“冻青古建筑”现场,对“冻青古建筑”的保护状况进行评鉴,并针对杨泗庙防治虫害、娘娘庙防水问题以及庆畅园墙体和木构件的修复提出了合理化建议。此次公益诉讼邀请专家评鉴的做法属全省首例。根据专家评鉴结果,法院责令被告郧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在合理期间内依法全面履行对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冻青古建筑的文物保护、文物安全法定职责。在案件后续的跟进工作中,法官定期对郧阳区文旅局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文物修复落实到位。

 

三是加强司法保护基地建设

 

近年来,郧阳区人民法院分别在湖北沧浪山国家森林公园、郧阳云盖寺绿松石国家矿山公园、湖北青龙山恐龙蛋化石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设立了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基地,在郧阳区沿汉江河边设置了生态保护增殖放流区。

2023年6月4日,郧阳区人民法院在市中院的支持和指导下,在湖北鑫榄源油橄榄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东方橄榄园建立了全市首个绿碳司法保护实践基地,践行国家“双碳”战略, 探索把基地打造成“两山”理论转化的“样板间”、生态环保教育的“大课堂”、环境资源审判的“巡回点”、群众文旅康养的“打卡地”,以法院所能、所专、所长助力区域发展绿色低碳转型。

郧阳区人民法院将继续聚焦重点领域,服务保障流域综合治理,做好绿碳司法保护实践基地”建设,利用在湖北沧浪山国家森林公园、郧阳云盖寺绿松石国家矿山公园、湖北青龙山恐龙蛋化石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设立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基地的优势,培育典型案例,总结提炼工作经验,努力建成集保护、宣传、示范“三合一”基地。对“补种复绿、增殖放流、护林护鸟”等恢复性司法内容进行后期跟踪监督,守住流域安全底线,让汉江水更清、滩更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