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詹某与被执行人金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我院作出的判决已生效,但被执行人迟迟未履行,被执行人电话拒接,经常居住地也不明,执行工作停滞不前。我院执行干警告知申请执行人,若发现被执行人下落可随时打电话向承办法官告知。
2021年1月5日凌晨五点半,申请执行人詹某向本案承办法官打电话,告知被执行人金某在十堰市献珍路一个瓷砖加工厂内居住。
接到电话后,承办干警立刻向执行局副局长王军报告。因时间紧迫,担心被执行人天亮后出门,王军迅速组织干警,带队集结出击,并在车上制定方案,将被执行人堵截在所住房屋内,成功将其带回郧阳区法院执行局。
被执行人金某拒不履行我院已生效的判决,我院执行干警通过摆事实,讲道理,申明利害,讲明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严重后果后,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随后,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带至医院进行了医学检测。履行完相关手续后,成功将被执行人金某送进了拘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