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简介

2014-09-30 14:48
来源: 本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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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郧阳区,原名郧县,古称“郧阳府”,现隶属湖北省十堰市。2014年9月9日,经国务院正式批复撤销郧县,设立十堰市郧阳区,同年12月17日十堰市郧阳区正式挂牌成立。十堰市郧阳区位于鄂西北边陲,汉江中游,秦岭、大巴山余脉之间,南邻车城十堰,东近道教圣地武当山,北接河南淅川,西邻陕西商洛,史有“鄂之屏障、豫之门户、陕之咽喉、蜀之外局”之称。被誉为恐龙的故乡、人类的发祥地,汉水文化的摇篮。

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原名郧县人民法院,始建于1952年,内设纪检组、政治处、工会、办公室、监察室、研究室、财务室、司法技术室、司法警察大队,执行局(执行庭、执行裁决庭)、刑事审判庭、少年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立案庭、城关人民法庭、柳陂人民法庭、茶店人民法庭、鲍峡人民法庭、杨溪人民法庭、白桑人民法庭、南化人民法庭。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始终着力打造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现有在职在编人员119人,其中党员80人,本科以上学历93人,研究生以上学历8人。

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作为基层人民法院,担负着本辖区范围内的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工作和各类生效裁决的执行工作。我们牢记司法为民宗旨,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求,继续“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树立先进司法理念,强化审判职能,为维护稳定、深化改革、促进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