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法院司法执行暖人心

2020-12-14 16:59
来源: 郧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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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8月,原告吴某、罗某诉被告尹某、黄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郧阳区人民法院判决二被告偿还二原告欠款26600元。判决生效后,二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78月,鲍峡法庭穷尽了执行措施,仍剩15000元欠款未执行到位。后了解到二被告主要靠养牛为生后,打算通过变卖牛执行财产,但因未找到牛而无法执行。今年恢复执行后,鲍峡法庭决定再次出动。

由于叶大乡地处偏远,鲍峡法庭全体干警带上方面便和矿泉水一大早就出发了。功夫不负有心人,到目的地后张磊见到了被执行人和其养殖的牛群,此时被执行人对立情绪非常大,张磊却沉着冷静,通过给他讲道理、拉家常的方式,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被执行人终于同意履行还款义务。2020129日下午5点,被执行人将执行款15000元凑齐,郑重地交到张磊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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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9日晚10点,张磊将前来领取兑付款的申请执行人送出鲍峡法庭。拿回欠款的申请执行人无比激动,不住地向鲍峡法庭的干警们道谢,表示郧阳区法院的执行方式有法有理有心有温度,令她印象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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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后,郧阳区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