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工作机制,丰富文明创建内容

2016-11-21 16:56
来源: 本院
作者: 郧阳区法院

   郧阳区法院坚持执法办案这个要务,把各类主题活动作为文明创建载体,使之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一是与创先争优相结合。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切实加强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教育。强化宗旨意识,倡导奉献在岗,在全院营造学先进、赶先进的创建氛围,塑造审判机关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良好形象。

  二是与建设法院特色文化相结合。开展征集“院训”、“法官形象格言”、“法院廉政文化格言警句”等活动,切实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召开家庭座谈会、开展“贤内助"、“廉内助”、“文明家庭”评先活动,动员家属参与法院廉政文化建设。

  三是与移民、扶贫帮建和公益事业相结合。积极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先后与南化塘镇南化村、安阳镇小细峪村结为精神文明共建单位,协助两个村制订完善村规民约和发展规划,两年来,共争取物资、资金20万多元,用于支持两个村的“一建三改”、“村庄环境整治”及“农家书屋”建设等项目,受到了当地干部群众的好评。积极参与“爱心妈妈”活动,关爱留守儿童;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组织干警参与义务献血、四川汶川大地震捐款、青海玉树、甘肃舟曲等灾区捐款、缴纳特殊党费、汉江二桥捐资助建、支援郧县灾后重建等活动,捐资总额达15万余元。

  四是与文明卫生城市创建相结合。注重办公环境的改善,设专职保洁人员负责环境卫生,坚持庭院美化、绿化、亮化相结合,院内大厅的鲜花、盆景定期更换,院内外卫生坚持做到每天早晚二次清扫,美化了工作环境,调节了工作情趣。

  注重“窗口”建设,弘扬司法文明

  郧县法院把信访、立案工作作为人民群众感受司法文明的“窗口”,以亲民、便民、利民为主线,通过建好硬件、完善软件来强化利民措施;通过实实在在的司法服务,增强公众对司法的亲近和信赖,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告状难”、“申诉难”问题,树立人民法院高效、文明、为民的司法形象。

  抓好硬件建设,完善服务设施。优质的司法服务需要完善的服务设施作保障。为此,郧县法院积极筹措资金,积极抓好了立案大厅建设,设立当事人休息室、候访室,配备必要的硬件设施,使前来诉讼的当事人有专人引导,有喝水、咨询、休息的场所。

  坚持“两便”原则,提高服务水平。落实立案联络员制度,通过在各人民法庭设立的立案联络员,及时将群众要求起诉的案件送到院立案庭,由立案庭统一审查立案,方便群众诉讼,解除边远地区群众到院机关立案的奔波之苦;实行了立案“一站式”服务、“流水式”作业,简化环节,提高效率,努力为公众和当事人提供优质、快捷、方便的服务。

  加强诉讼指导,方便群众诉讼。设立电子显示屏和诉讼告知宣传栏,告诉当事人起诉的条件、起诉时应提交的证据材料、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当履行的诉讼义务、申请执行的程序和期限等。同时向当事人交待清楚诉讼中可能遇到的风险,以便增强当事人对诉讼结果的可预见性,使其谨慎选择诉讼手段,防止不必要的诉累。

  推行审判公开,实行“阳光操作”。强化庭审功能,突出认证环节和庭审说理,公开举证、质证、认证,公开断理,使赢者赢得堂堂正正,败者败得明明白白;抓好裁判文书改革。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内容,使法院裁判文书成为公正文明司法的载体。另外,郧县法院还规范法官庭审活动中的言行举止,树立庄重、中立的文明司法形象。完善庭审观摩和巡查制度,坚持案件质量和裁判文书评查,提高审判人员庭审能力和公正司法能力。

  建立联动机制,做好信访工作。郧县法院以人民满意为出发点,建立“大信访”格局,形成联动机制,坚持信访首问负责制和正副院长接待日制度,实行中层干部轮流接访,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工作中做到用语文明,服务热情,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对来访者的陈述做到“四心”、“五多”,即热心帮助、耐心解释、细心解决、诚心感化;多贴近、多了解、多倾听、多讲理、多解忧。将有关信访制度公布上墙,使来访者一目了然。根据来访问题的不同情况,分别采取说服教育、书面答复、复查听证、依法再审的措施,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切实解决来访群众的实际问题和思想疙瘩,收到良好效果。建立滚动摸排、带案下访、联合接访、重大信访报告和责任追究制。两年来,共接待群众来访6200余人次,均得到妥善处理。收到上级转办信访件76件,回复76件,回复率为100%。在武当武术节及国庆等重大活动期间,没有发生越级上访或其他影响稳定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