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调解化涉企纠纷,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速加码”

2022-09-21 16:04
来源: 郧阳法院


 

近日,郧阳区法院行政庭通过“云开庭”成功调解了两起涉企合同纠纷案件,最大限度减少对涉案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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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15日,原告常熟市佳盛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湖北子胥湖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湖北子胥湖集团生态新区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一份,合同约定被告委托原告制造并安装单十字飞鸟型葡萄栽培架1批,后经双方结算,确认工程结算金额为2020148元,被告尚欠工程款1891870元未能支付;2016年7月15日,原告常熟市佳盛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湖北子胥湖集团生态新区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一份,合同约定原告委托被告制造并安装连跨玻璃温室外遮阳系统1套,经双方结算,确认工程结算金额为483840元,被告尚欠工程款421696元未能支付。

随后原告将两被告公司诉至郧阳区法院,并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请求冻结被告公司的银行账户。行政庭负责人王卉考虑到该案件涉及企业切身利益,在受理案件后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启动涉企案件“绿色通道”。承办法官王卉、钟晓红一方面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相关情况、与郧阳区营商办沟通联动,另一方面积极联系双方当事人,询问案件相关情况,在承办法官多次耐心劝导下,双方当事人都同意调解。

由于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原告当事人在省外不便到庭,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承办法官决定利用湖北移动微法院远程庭审系统进行线上调解。王卉、钟晓红组织双方当事人庭前调解,开庭时原告公司诉讼代理人与现场直接连线,诉讼活动并未受到空间、距离的影响。在庭审调解阶段,承办法官摆事实、讲道理,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原告当庭申请解除对两被告公司的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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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行政庭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高效审理涉企案件,及时化解各方纠纷,保障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又一次实践。近年来,行政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创新工作机制,通过优化诉讼服务、多元化解涉企纠纷、审慎采取财产保全等措施,帮助辖区内多家企业缓解因涉诉引发的经营困难,持续为辖区企业生产经营、郧阳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