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领劳务款,开心过端午

——柳陂法庭在端午节前为八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款6.7万余元

2016-06-13 15:43
来源: 研究室
浏览: 2685作者: 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 权彬

“感谢法院让我们能够开心的过个端午节!68日上午,孙某等八名农民工从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柳陂法庭王杰庭长手中接过被追回的工资后激动的说。

20144月,十堰某建筑公司与包工头朱某签订了《青龙山新农村建设抹灰承包合同》,由朱某承包柳陂镇青龙山新农村建设工程中抹灰、贴砖等装饰工程,朱某又组织了孙某等多名农民工进行施工。20152月,朱某分别向这些农民工出具了欠条。20154月,朱某因车祸死亡。孙某等八名农民工因讨薪无果于20156月将建筑公司及朱某的妻子章某诉至柳陂法庭。法庭经审理,依法判决该建筑公司和章某连带支付八名农民工工资6.7万余元。20165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为保证申请人能够在端午节前拿到工资,王杰多次前往郧西县、十堰城区查询被执行人财产,最终在王庭长的敦促下,十堰某建筑公司在端午节前夕主动履行了全部义务。68日,八名农民工来到柳陂法庭领取了工资。

三年来,柳陂法庭不断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涉民生类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工作力度,采取财产查控、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等强制措施先后为50余名民工依法追回拖欠的工资100余万元,切实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