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郧阳区人法院
执行财产"一体化"处置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解决执行难,全面提升执行工作质效,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工作落实落地,充分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我院积极推进执行工作新模式,通过实行执行财产一体化处置模式,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统一管理、集中推进,以最低成本、最优路径帮助涉执市场主体解纷纾困,提高执行工作效率,降低解纷成本,现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和郧阳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对标一流地区优化营商环境先行改革措施,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有效落实,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区域经济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二、工作目标
依照优化营商环境改革要求,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按照“分工协作、明晰流程、集约处置”的原则,提高执行工作各项质效指标,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提高执行财产处置效率,切实解决执行财产变现难,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优化地方营商环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2作集约化。既减少当事人诉累,又有效节约司法资源,缩短办案周期,同时进一步规范财产处置行为,防范廉政风险。
三、工作重点
(一)建立事务集约化模式,成立财产处置团队
构建一体化分工协作的执行财产处置模式,深化分段集约、繁简分流执行模式,严格区分判断性工作和事务性工作,将资产处置团队从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设立财产处置团队,由专人负责对被执行人查封后符合处置条件的财产进行处置,包括文书制作、对接评估拍卖机构、接收送达报告、发布公告、查看现场、过户交付及告知当事人相关事宜等工作,防止权力过于集中产生的乱执行、消极执行等违规风险。
(二)规范资产处置流程,提高资产处置效率
规范资产处置评估拍卖流程,细化流转节点,统一各节点工作标准和时限要求。建立拍卖事项清单制度,细化不同类型财产的调查要素清单,清除后续财产处置的障碍,规范拍卖交付,对被执行人拒不交付的案件实行清单式管理,集中开展拘留、腾退行动,确保拍卖标的物顺利交付。
(三)建立前置调查,快速处置机制
将财产调查前置到立案环节,通过首次约谈程序询问保全、财产线索情况、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财产处置意见等。对足额冻结账户或保全不动产直接移送执行事务中心迅速分案。在"总对总"集约查控后根据财产调查情况进行履约能力分析,实行繁简分流。执行人员收案后即约谈当事人,听取意见并定制个案执行方案,将符合处置条件的不动产快速处置,延伸资产处置团队职能,提前介入财产扣押程序,提前完成现场财产调查等准备工作,查封后立即启动处置程序。
(四)降低财产处置成本,合理确定财产处置方式
优先采用议价模式,在议价不能的情况下,尽可能适用网络询价方式,在上述途径不能确定财产处置价的情况下,再考虑委托评估方式,既能节约时间,节省评估费用,减轻当事人负担,也能避免存在"暗箱操作"等风险。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充分利用执行工作例会、法官联席会议等,定期研究部署执行财产一体化处置工作,加强对资产处置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资产处置工作团队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针对资产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困难,要通过合议庭、法官联席会等形式进行汇报。做到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精准发力、加快推进,提升工作实效。
(二)综合精准施策,认真组织实施
结合本院资产处置工作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多方位、多形式、多渠道对执行处置人员开展专业化培训,规范资产处置行为。同时,进一步细化执行财产一体化处置工作举措,落实各项工作要求,提升资产处置效率。
(三)加强工作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通过多种形式,挖掘执行财产一体化处置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全方位多角度大力宣传,向社会宣传涉执财产一体化处置模式,用实际行动讲好营商环境故事,切实推动解决执行难,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