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法院让司法救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022-02-15 11:09
来源: 郧阳法院

开展国家司法救助是司法机关对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但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是解决困难群众实际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手段,也是健全完善司法人权保障制度、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需要,司法救助的有效开展既能彰显党和政府的民生关怀,也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2月11日,为实现司法救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更好地解决执行难工作中弱势群体面临的实际困难,郧阳区法院党组讨论决议成立司法救助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刘青华任组长、各党组成员及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内设机构及人民法庭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立案庭,负责全院司法救助工作组织、协调及对上申报具体事务

刘青华强调,要在执法办案的过程中关心关注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积极主动发现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对象;最大限度用足用活现有政策和资金,及时、精准地筛选整理司法救助申报材料;多元化解决好涉法涉诉信访突出问题,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让司法救助政策保障好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好司法的权威和公信力。

司法救助领导小组的成立,是郧阳区人民法院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个缩影,将进一步推进郧阳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民生保障方面与政府在形成合力,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现实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