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地法院协同办案:同饮一库水,千里共执行

2024-11-18 14:45
来源: 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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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按】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于2014年12月12日下午正式通水。该工程从丹江口水库陶岔渠首开闸引水,途经河南、河北,最终抵达北京和天津。通水后,每年向北方输送95亿立方米水。2024年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正式通水10周年,10年来,一库清水相送的情谊使得库区人民与京津人民虽相隔千里但心连着心。

日前,郧阳区人民法院协助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圆满解决一起合同纠纷执行难案。津南区人民法院专门寄来了一封感谢信,信中,津南区法院对郧阳区法院执行局的倾力协助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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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天津市津南区法院在执行天津某电子商务公司与湖北某工贸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经过网络司法拍卖,天津某科技公司成功竞得被执行人湖北某工贸公司所有的7台电动单梁起重机。津南区法院于2024年5月27日裁定被执行人所有的7台电动单梁起重机的所有权归买受人某科技公司所有。所有权转移确定后,7台电动单梁起重机需交付买受人。然而,被执行公司远在千里之外,位于十堰市郧阳区辖区,且需交付的拍卖设备被承租人以天花板吊顶封于房顶,无法轻易取出;如若强行拆除,不仅耗时长、成本高、设备易损毁,拆除期间还势必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面对已成功拍卖的设备难以交付的困境,该案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7月16日,郧阳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平台收到一个函件,为省外委托异地协助执行,紧急程度为“特级”。经向院领导汇报后,决定由执行局副局长陈刚带队,与执行干警张政、陆新宇等同志配合协助津南区法院执行工作。
7月17日上午,陈刚与津南区法院执行干警对接的同时,主动联系了工贸公司所在地乡镇政府,请求共同协商解决工贸有限公司的执行难题。为寻找成本最低、难度最小的解决方案,两地执行干警奔走协调、商量对策,最终促成相关单位与买受人达成协议,出资回购买受人竞买的电动起重机,既避免了拆除费用和拆除期间企业停工停产损失,又实现了被执行企业减损、当事人受偿共赢,推动了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喝着你们送的水,还让你们帮这么大个忙,这感情是越来越深了啊。”尘埃落定后,津南区法院执行干警笑道。

携手化解执行难题,是所有法院的责任。”陈刚说,“能够协助你们办好案子,就跟我们做好“一泓清水永续北上”一样,是我们的责任,更是我们的心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