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陂法庭用时六天执行到位一件拖欠37万元货款案

2018-05-10 14:50
来源: 郧阳法院
作者: 权彬

非常感谢我们的法官,没想到这么快就把37万元货款给我们公司追回来了,有你们在,我们就可以安心经营了。” 近日,十堰恒阳公司的石女士将一面“执行神速、重拳出击,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锦旗送到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柳陂法庭时连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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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十堰恒阳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湖南某公司拖欠该公司预拌混凝土货款一案,法院判决湖南某公司向十堰恒阳公司支付货款及逾期付款利息、律师咨询费等共计37万元。判决生效后,湖南某公司未按生效判决履行付款义务。柳陂法庭审查后立案后,于20日向湖南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因湖南某公司位于湖南省湘潭市,距离远、执行难度较大,执行法官同时到湖南某公司在本地曾经合作过的其他企业走访调查,控制住了湖南某公司在本地合作企业的应收账款5万余元,并取得了湖南某公司的有效联系方式,通过电话联系到该公司负责人,对其疑问一一进行了解答,对其失信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又将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制裁措施进行了详细的说明。经过几次电话交流后,湖南某公司认识到法院执行力度之大,法律后果之严重,于4月23日主动将37万元案款及案件受理费、申请执行费全部转入我院标的款账户。此案顺利执结,从立案到执行完毕用时共计6天。

柳陂法庭将涉及企业货款、工程款等关系到辖区市场经济健康有序稳定发展的执行案件作为重点关注对象和突破口之一,集中智慧下大气力解决。一方面加大宣传力度、防微杜渐,让企业怕失信、爱守信、讲诚信,另一方面快速执行、重拳出击,该强硬的时候绝不退让,该快速的时候绝不拖延,抓住时机、多管齐下、以攻为进,营造强大的执行攻势,决胜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