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晚,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杨溪人民法庭在执行局协助下,顺利执结一起拖欠抚养费案件。
2014年杨溪法庭受理了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刘某小孩抚养费纠纷执行一案,因刘某拒不配合,行踪不明,居无定所,执行工作一度被迫搁浅。2016年7月25日,李某打听到刘某在十堰市的住处。杨溪法庭得知这一线索后迅速行动,研究执行方案,由于刘某上班地点不明,只有晚上在家,法庭将执行时间选择当天晚上,并得到该院执行局的支持。
7月25日晚上七时,四名执行干警决定出发前往十堰执行。兵贵神速,八时许,执行干警到达刘某住处时发现刘某还未回家,便在刘某住处周围耐心守候。炎炎夏日,恰逢酷暑高温,夜色虽已降临,气温却未降零,干警们就像在蒸笼里,一个个汗流浃背。
八点半左右,刘某归家,执行干警依法出示证件,说明来意,要求刘某主动履行义务,但刘某态度强硬拒不履行,执行人员决定依法对刘某实施司法拘留,并向刘某下达了拘留决定。
在返程的途中,干警们积极对刘某做思想教育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刘某表示愿意与家人联系协助执行。晚上十一时,郧阳城区已归于清寂,四名干警处理好拘留事宜,踏上回家的路。
7月26日,刘某及其家人与法庭联系,在法庭的教育规劝下,表示愿意配合法庭工作,积极履行义务。
7月28日,在法庭主持下,被执行人刘某与申请人李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刘某依约履行了一部分拖欠抚养费,并且向法庭保证接下来会按时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
至此,该拖欠抚养费执行一案圆满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