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 7年索款路 3小时实现案结事了

2021-08-12 10:17
来源: 郧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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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6号早6点,我院南化法庭4名干警在负责人梅将军的带领下,迎着朝阳出发,一天内走遍郧阳区南化,白浪,刘洞3个乡镇的7个村,奔袭近200公里,高质高效的完成了10件案子的诉讼送达、调解及执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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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刘洞镇刘洞村,经过梅将军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将一件长达7年的未执行案件成功执行到位,解开了当事人心中长期累积的心结。

案情回顾

原告杨某某与被告胡某某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于2012年先后经过两级法院审理,判决杨某某赔偿胡某14400余元,判决生效后,杨某一直拒不履行义务,执行到位5000元,还有9000余元至今未履行,申请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去世,其女儿继承权利,申请继承权利,变更为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历时7年未履行完毕的案件,经过梅将军近三个小时的释法说理,双方达成和解,终于一次性主动履行到位。

经过13个小时的密集工作,南化法庭4名干警风尘仆仆开始从刘洞镇返回,暑热炎炎,虽然辛苦,干警们的心是欣慰的,能尽可能将多一件案件化解,实现案结事了,干警们觉得付出再多都是值得的。

为申请执行人的合法利益奔走,不远万里,攻坚克难,这只是我院干警日常工作的缩影。“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只有在每一件案件办理过程中着力解决好当事人的急难愁盼问题,才能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做实做细,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