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法院强制腾退厂房4986㎡

2019-04-11 10:03
来源: 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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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郧阳区法院12名执行干警在副院长庹明霞的带领下冒雨就涉及湖北汉宫离合器公司的执行案件采取强制措施,因事前周密安排部署,整个执行活动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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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汉宫离合器公司租用城投公司4539.11㎡的轻钢结构车间与447平米办公楼,一直未付租金。又以公司设备为抵押委托信达公司为其在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汉宫离合器公司到期未偿还贷款,信达公司予以代偿。城投公司与信达公司分别先后提起诉讼,经郧阳区法院审理依法判决汉宫离合器公司向城投公司支付租金并腾退该厂房;汉宫离合器公司向信达公司支付本息、罚息、律师费等相关费用8158840元,信达公司对汉宫离合器公司抵押的机器设备享有优先受偿权。

两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因考虑汉宫离合器公司系民营企业,为帮助和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民营企业恢复生机、重返市场,郧阳区法院执行局多次召集当事人进行协商,遂达成汉宫离合器公司继续使用厂房和设备,恢复生机的共识。现因厂房及土地可被再开发利用,且汉宫离合器公司一直未能履行义务,公司现状每况愈下,已无重返市场的可能。

郧阳区法院经过研判,认为进行强制腾退厂房、拍卖设备确有必要,成立由副院长庹明霞为组长的专项执行工作小组,对湖北汉宫离合器公司占用郧县城投公司厂房进行依法强制腾退,并对湖北汉宫离合器公司抵押给信达投资担保公司的抵押物99台机械设备依法予以查封、扣押。截止10日下午,厂房基本腾退完毕,设备正在清运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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