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法院多措并举,实现破产案件清零

2023-08-31 18:57
来源: 郧阳法院


为坚决贯彻落实郧阳区委、区政府经济倍增战略目标,奋力争当高质量发展领头羊,推进新一轮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郧阳区法院多措并举,优化破产审判工作,于20238月实现破产案件彻底清零。

图片1.png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畅通破产案件立案渠道,着力依法审查,严格按规定时间完成对企业资产状况和经营状况、债权债务情况、资产审计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破产事由等进行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的审查和裁定,切实解决破产案件审查立案难,杜绝有案不立现象;建立“预审查”工作机制。立案审查时即启动案件繁简分流程序,对符合条件的破产案件一律适用简易审程序,由审判员独任审理;审判时通过“串联”变“并联”形式,优化破产审理流程,要求管理人将财产管理、变价、分配方案以及破产破产程序终结后可能追加分配的方案一并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

二是打造破产审判专业化团队。充分调动破产专业合议庭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升破产案件审判能力和审判质效。审执合一,依法快速清收破产债权。将破产对外追收债权执行、衍生案件审理划归民二庭专门办理,推行审执合一,切实解决破产债权追偿难问题。

三是完善破产案件联动协调机制。依托线上平台送达文书、召开债权人会议、拍卖处置资产、提高办案效率,节约破产程序费用,公告费用占破产成本为零。构建府院联动机制,积极向区委、区政府汇报,成立了“郧阳区府院联动领导小组”,为破产审判工作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建立破产管理人经费保障机制,针对大量僵尸、空壳企业的退出无清算经费,郧阳区法院与多方协商,谋划建立破产管理人基金。在区委、政府大力支持下,管理人基金纳入区级财政预算,有力的推动了破产工作的良性循环。

四是对破产企业因案施策。充分利用破产府院联动制度优势,构建以政府主导风险管控与事务协调、法院主导推进司法程序、优先债权人(银行)协商让利的破产沟通协调新审判思路,对企业现状均进行调研评估,因案施策。

五是规范管理人选任和监督机制。由人大代表或者政法委领导、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合议庭成员组成评审委员会,采取公开报名、资质审查、竞聘、随机摇号方式选任管理人,从初审合格的报名参选的中介机构公开遴选管理人,对批量受理的破产案件集中选任管理人、审计、评估机构,降低破产费用支出,助力“僵尸”企业迅速出清,使案件办理时长缩短50%,实现管理人选任高质高效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