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野生动物安个家

2020-04-15 11:12
来源: 郧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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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0日,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就一起滥伐林木罪进行了宣判。被告人詹某某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该案将巡回审判的地点设在南化塘镇关帝庙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为当地居民上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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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郧阳法院审结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案件共计16起,有效打击了破坏资源环境的违法行为,为野生动物的生存繁衍保留了更美更安全的家园。